近日,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政务督查通报,对全县相关单位整改落实2022年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问题进行了通报。
今年5月4日,浠水县人民政府第34次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县司法局关于2022年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的汇报,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对2022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以及人均处罚办案数不足1件等3个问题专门召开党委(组)会议进行研究并拿出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求县政府督查室要对上述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
通报指出,5月15-19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司法局对3个乡镇及18个行政执法单位落实上述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督办,但是仍有部分单位行动迟缓、重视不够,未组织对败诉案件进行剖析或未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个别单位由于长期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办案业务能力较差。
通报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要将抓实行政执法和应诉工作同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为我县“融城入圈、大干快上”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各其他相关单位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败诉案件为警示,认真查摆本单位行政执法和出庭应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三是要加强督办,跟踪问效。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全县行政执法和应诉情况;县政府将对因工作不重视、造成出现社会影响恶劣案件或败诉案件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