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浠水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正红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县政府相关领导、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亚钊专题汇报了《2022年度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就年终市委依法治市考核、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督察、落实基层司法所“2+N”人员模式等工作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和请求,并就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计划。
会上,县政府相关领导、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正红对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汇报中提出的建议和请求予以支持。他指出,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把法治政府建设同经济建设、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二要抓住关键,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单位要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法治培训,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学法用法能力;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要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达100%。县司法局要建立起一套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评估、分析、考核制度,增强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三要整合资源,提升成效。政法各部门作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人员、资金整合力度,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要严格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做好基层司法所“2+N”人员模式的谋划、实施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服务质效。
(陈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