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长江(石首段)水域禁捕工作成效,6月22日,石首市禁捕办组织农业、交通、水利、海事、航道、长航公安等专班成员单位开展商船携带非法捕捞渔具清查、“四清四无”专项执法行动。
联合检查组前往长江(石首段)北门口水域对辖区滞留船舶进行登船检查,对船舶各个船员开展禁渔宣传,宣讲禁捕禁钓等相关政策规定。
据悉,此次行动全面消除了辖区船舶非法捕捞隐患,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的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违法案件的发生,保障了长江(石首段)禁捕退捕工作成效。
下一步,石首市禁捕办将继续开展辖区内商船违规携带禁用渔具清查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长江(石首段)禁捕禁钓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力度,强化各部门联勤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从而形成攻坚合力,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张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