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卢鼎 谭佳莉
当沈阳启动传染病智慧化监测系统,将艾滋病、梅毒等确诊信息与身份证关联并实现全国联网,这场从“事后追溯”到“事前预警”的防控变革,引发了网络空间的激烈讨论。一边是近140万艾滋病感染者、单月超5万例梅毒新增报告的严峻疫情,一边是公民对隐私保护的深切诉求。这场争议的核心,并非“安全与隐私”的简单对立,而是如何在公共利益与个体权利之间,构建一个科学、精细且人性化的治理框架。
公共安全是民生底线,智慧监测的创新价值值得肯定。 长期以来,传染病防控面临“信息孤岛”与“瞒报漏报”的双重困境。沈阳试点通过技术手段打破数据壁垒,使疾控部门能精准定位高风险人群、提前干预,是对“预防为主”理念的生动实践。当隐匿传播成为疫情扩散的隐患,运用技术筑牢公共卫生防线,本质上是对全民生命权的敬畏。
然而,隐私保护是法治红线,任何创新都不能逾越权利边界。 此前全国数百名感染者信息遭泄露的事件,暴露出信息管理的脆弱性。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感染者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争议的焦点不在于“是否该监测”,而在于“如何规范监测”:权限如何设定?数据如何防护?责任如何追究?这些问题的答案,直接决定系统是成为“安全网”还是“风险源”。
科学的治理,必须让技术创新与制度约束协同进化。 要让此类监测系统真正具备推广价值,需在以下方面深化设计:
在技术路径上,追求“精准可溯”与“隐私友好”并重。 权限管理应极致精细化——临床医生仅可查看就诊患者的必要信息,疾控研究员仅能使用脱敏后的群体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同时,应积极引入联邦学习、差分隐私等隐私计算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从源头降低泄露风险。
在权益保障上,构建“反歧视”与“强支持”的配套生态。 监测系统必须配以防歧视教育、心理支持服务和便捷的法律救济渠道,切实缓解感染者的心理压力与社会困境,避免因监测导致“污名化”加剧或患者回避就医。
在制度规范上,建立“刚性约束”与“透明监督”的双重防线。 不仅数据管理需符合国家安全等级保护标准,更应设立独立的伦理监督委员会,对数据调用进行常态化审计,确保“每次查询有必要,每次操作留痕迹”。同时,可参考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中关于公共卫生数据的特别处理规定,明确数据保存期限与退出机制。
在国际视野下,借鉴“经验”与“教训”优化方案。 例如,美国CDC的HIV监测系统采用唯一编码替代直接身份信息,并通过严苛的法律惩处泄露行为。这些经验提醒我们,技术系统的设计必须前置伦理评估。
传染病防控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综合考验。 沈阳的探索,是公共卫生治理迈向精准化、智能化的必要一步。在健康中国建设的背景下,我们既不能因过度强调隐私而忽视公共安全,也不能以公共利益之名侵蚀公民权利。
唯有将技术纳入法治与伦理的轨道,用制度的护栏界定权力的边界,智慧监测才能成为守护全民健康的可靠屏障,最终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尊严的和谐共生。 这不仅是沈阳试点带给我们的启示,更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一份必须答好的时代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