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黄梅县小池镇某村1组农民工刘某给黄梅县池九法律服务所胡康宁、梅登梁送来锦旗,感谢二人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前后10次参加开庭,为他讨回公道,拿回一次性工伤赔偿45000元。
2020年12月2日,黄梅县小池镇某村1组农民工刘某给河北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九江市某项目展示区幕墙工程工地务工,施工中刘某不慎摔伤,为此,他多次向工程承包人索要工伤赔偿,均没有结果。无奈,刘某向黄梅县池九法律服务所申请法律援助,经过黄梅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鉴于刘某经济困难,中心指派胡康宁、梅登梁给予法律援助,他们多次调查取证,并先后10次参加开庭,终于获得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达成赔偿协议,由河北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刘某工伤的全部损失45000元,赔偿款由工程承包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当场支付给刘某。
(吴泽垠 北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