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司法系统为我们提供的法律援助,帮助我们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近日,松滋市乐乡街道农民工张师傅满心欢喜地告诉记者。
近日,松滋市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小组利用企业复工复产的机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现场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咨询35件,优先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张师傅便是受益人之一。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松滋市于2021年12月提前启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在身边”主题行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大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村(居)“法治体检”、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等专项活动,营造维护农民工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两个多月以来,松滋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开展活动3场次,受理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9件,提供法律咨询121件,为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