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浠水县竹瓦镇基层法律服务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1个多月前,马某和同事在浠水县竹瓦镇某村光伏工作期间,陈某向马某要损坏树款(已赔100元),陈某拿出刀具吓唬马某,马某和同事见状立即制服陈某,造成陈某受伤,经浠水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双方多次调解未果,竹瓦镇跃进村委会书记致电驻村顾问南兴国要求调解此纠纷,驻村顾问迅速和派出所、司法所组成调解专班。驻村顾问南兴国经过耐心讲法释法,让其懂法明理,知晓利害。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和利弊分析,马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给陈
某造成了伤害,同时,陈某也承认自己的不对之处。马某同意赔偿陈某各项费用4500元,陈某也自愿放弃追究马某刑事责任。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为群众办实事。这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能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驻村顾问工作倾情服务是密不可分的,驻村顾问南兴国,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行动也永远在路上。
(赵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