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21日电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生存权和发展权在人权谱系中具有优先性和最高性,是当下中国的基本人权。中国式现代化坚守民生为大的价值追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折射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诉求。要以投资于人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投资于人是实现民生保障的价值目标:投资于人彰显人口整体质量的现代化,落脚点是提升共同富裕水平,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共同促进人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代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扩展期刊、中国核心学术期刊(RCCSE)《改革与战略》,2026年第4期首篇发表宋才发教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民生保障研究》论文。《改革与战略》编辑部主任周玉林,总编辑王政武,副总编吴晓霞、邓双霜,王政武任论文责任编辑。
标准参考文献:宋才发.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民生保障研究[J].改革与战略,2026,42(4):1-9.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民生保障研究
宋才发
投资于人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须臾不可忽视的重要命题。人民群众既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又是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主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投资于人不仅体现了对马克思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的现实回应,也反映出国家发展战略更加重视以人的发展能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随着人口结构转型不断加快,传统依赖劳动力规模扩张的人口红利逐步减弱,以人口素质提升、知识技能强化和创新能力增强为核心的新型发展之路,越来越需要通过制度供给加以塑造和释放。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正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现实的人”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凝练表达,超越了西方现代化发展中“见物不见人”的传统投资模式,体现了我国以“现实的人”为逻辑前提、以人民需要为出发点的实践立场,彰显了人民主体的核心发展力量,明确了投资结构优化必须服务于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实现了经济发展实践活动“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发展思维,既是“十五五”时期我国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新时代新征程优化投资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在实践中必须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根本任务,在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从而为作为个体的“现实的人”走向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人联合体”创造条件。在“十五五”时期乃至更长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瞄准“现实的人”,把满足每一个具体的社会人的需要,作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出发点,推动增长动力由“人口红利”转向“人才资本”。相较于以往偏重于物质资本扩张和基础设施驱动的增长模式,高质量推进的中国式现代化,更加重视人口高质量发展与人民高品质生活的内在关联,突出强调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协同推进,促使“现实的个人”的合理需要得到有效满足。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得益彰”。本文基于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研究视角,系统探析“十五五”时期民生保障的现实逻辑、实践路径与发展诉求,以期为相关政策完善与理论研究提供有益参考。
一、投资于物是实现民生保障的物质基础
(一)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当下中国的基本人权
生存权和发展权在人权谱系中具有优先性和最高性。“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的规定,也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人权之本,人权从来就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民生说到底就是要让普通老百姓能够活得下去,如果生存条件恶劣、生活资源匮乏,最基本的民生都将难以得到保障。正当合理的民生保障,不仅在于保障民众的基本生存与人格尊严,其价值旨归更在于实现民众的美好生活与幸福诉求。我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从“注重量”向“追求质”转变。各级地方政府只有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基本民生问题,让现代化更加贴近和回应民生各方面诉求和多层次需要,才能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性。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不仅要创造更多更好的物质财富,而且要实现全体人民“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激发全社会创造力,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扎实提升人力资本,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为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夯实物质基础。民生需求需通过权利规制的方式加以保障,首先必须确立每个人都享有生存于世的主体资格与基本权利,才能为民生提供基本的前提和基础。正是由于民生需求能够转换成为民生权利,才使得生命权成为人权谱系中的最高人权。从这个意义上说,生存权是人权谱系中最为基础的权利,具有优先性和最高性。如果失去了人的生存权,也就没有了人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在内的所有其他权利,而只是生存权的派生物。在人生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尽管每个人都会伴随着不同的生存需求,但生存权始终贯穿于人的生命全周期。生存权是最为现实的权利,它既涉及物质层面的权利,也包括精神、文化方面的权利。生存权作为法律上的请求权,是当人陷于困厄、贫穷境地的时候,向国家主张、要求帮助、给付的权利。《“十五五”规划纲要》在表述“保障各类群体发展权益”时,强调要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关心、帮扶社会各类丧失独立生存能力的弱势群体,是执政党与各级政府必须恪守的职责担当和坚守的初心使命。国家既鼓励人们积极向上做社会生活中的强者,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同时又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群体提供必要的救助与扶持,不让强弱分化加剧动摇社会和谐的根基,最终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
(二)以人民为中心折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诉求
中国式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民生保障制度,把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第八项,与社会治理共同构成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民生权是人们在保全自我、经营生计的基础上实现幸福生活目标的权利,它包括生命权、生存权、人格尊严权等权利类型。民生权既有自然权利的底色,又有社会权利的特质,在强调国家和社会作为义务主体应尽职责的同时,明确规定了个人在民生权实现中的自我责任。应当看到,我国人权话语体系与传播体系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理说不出”“有理说不清”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的论断,在为人权发展指明方向的同时,也为世界人权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设计并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政策效能突出的重大改革措施,如在就业、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制度改革创新,使民生制度体系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持续提升。李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抓好民生保障,强调各级政府要出台稳就业支持政策,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现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投资于人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必然要求。世界历史中的两次“工业革命”,带来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人力资本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主要动力。2025年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四成,人工智能产业亮点纷呈、活力迸发,通过投资于人普遍提高人口质量,有力推动了科学技术进步。投资于物是投资于人价值实现最关键、最重要的条件,投资于物的最终目的仍然是服务于人。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后,人口规模和结构、社会治理模式以及产业结构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客观上要求进一步优化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结构关系,以人力资本提升和消费潜力释放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以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协调并进。因而在“十五五”时期,各级地方政府要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保障和发展事业,支持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减负,更好发挥投资对满足民生需求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以投资于人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投资于人是普遍提升劳动者素质的先决条件。人是社会实践活动的唯一主体,必须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实现人自身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口高质量发展同人民高品质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要准确理解投资于人的本质规定和科学内涵,投资于人的直接目的是培育和积累更多人力资本,提升社会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物”的承载与“人”的赋能双向增效。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让投资既见“物”又见“人”。社会保障是推进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制度安排,保障起点公平、维护过程公平、调节收入分配与结果差距,是社会保障固有的职责使命。可持续发展理念则从发展的角度给社会保障注入不竭动力,是社会保障能够发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功能的根本保证。兜底性民生建设是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形成的一个本土化概念,也是国家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一种基本民生需求保障机制。国家只有不断做大“蛋糕”,才有足够的物力财力用于加大民生投入、补齐民生短板。化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根本出路在于发展,抓民生就是抓发展,民生工作是推动发展的内生动力。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需要以经济发展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以民生保障促进和支持经济发展,从而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良性循环。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目标,是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需求,争取在2035年前全面建立高质量、可持续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从而为人类贡献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文明。“十五五”时期作为理性建制的关键期,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现代化的制度标配,必须将制度优化摆在首要位置,促使养老金、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重点制度安排,尽快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并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而为全体人民提供清晰、稳定的安全预期。要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的财力保障,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投资于人,以投资于人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以投资于人助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在共产主义联合劳动的生产方式下,劳动者必将从以往异化的生产关系 中解放出来,实现对异化和剥削的积极扬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实现“人的解放”。“需要”是人对物质生活资料和精神生活条件依赖关系的真实反映,是人的本质特性的体现。随着人民物质条件的极大改善和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优质的绿色产品、优美的人居环境、愉悦的旅行体验,成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生态内容。未来要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创造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更加充盈的生态财富,满足人民群众在生态领域日益增长的新需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主体是从事生产劳动的个人,应当从劳动力再生产层面把握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劳动能力的发展来阐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基础。由此劳动得以成为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这标志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的最高境界。投资于人是促进劳动力再生产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动力,个体素质的提升可以直接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与制度完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把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总体目标的实现,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否则将欲速则不达。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持续用力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支持提振消费、投资于人、保障民生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压实分级保障主体责任,筑牢基层“三保”底线。只有全国人民共同努力把“蛋糕”做大做好,才有条件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渐缩小地区间、城乡间、不同群体间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十五五”时期,必须关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有效减轻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众子女受教育水平。机会公平已经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标识性话语,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他又强调要“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这里所说的机会公平,是指国家、社会面向全体人民所提供的可能性条件,它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发展空间甚至人格尊严。因此,“十五五”时期要坚持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二、投资于人是实现民生保障的价值目标
(一)投资于人彰显人口整体质量的现代化
投资于人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回归。中国为什么要在这个阶段提出投资于人?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厘清过去我国为何侧重投资于物。我国的分税制改革重塑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改革后增值税按中央占75%、地方留25%的比例划分,企业所得税则按中央占60%的比例划分。地方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教育设施及产业园区等大规模基建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单纯依赖土地财政已难以满足资金需求,亟须配套资金予以支撑,由此以城投平台为载体的土地金融模式应运而生。然而,任何模式都有它的生命周期,当“物”积累到一定程度,问题就会随之产生。于是开始对“物”和“人”给予重新定位,明确“物”是工具、“人”是目的。随着改革向深层次推进,在“阵痛”中形成了从投资于物转向投资于人的重大决策。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是人口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对人口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高度重视优化生育政策,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人口素质稳步提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人口现代化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础支撑。我国正处于人口结构深刻转型、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也处于从传统“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跃迁的重要阶段,必须深刻理解投资于人对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的新要求。投资于人比投资于物更注重人的智慧性力量的培育和发展,更注重人的智慧性资源开发和知识性学习的投入,是真正落实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最能动的因素的战略决策。未来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实力的竞争,将主要体现为人的智慧性因素在社会生产方式中渗透力和引领力的竞争。谁掌握了这种智慧性因素的渗透力和引领力,谁就能掌握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主动权。因而当下和未来投资于人的方向,重在加大对“人口、人才、人文”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政府要抓住人口出生的痛点精准投入,为新出生人口健康、托育、教育提供更多更好的条件,以消除家庭后顾之忧,提高生育水平。同时,政府还要加大对老年群体的关爱投入,为他们提供更多适配的设施和条件,让他们得到社会应有的关爱,以满足他们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及精神慰藉等多层面的需要。人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创新的根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来源于人的创造力与潜能释放。投资于人的特征是以人的劳动、价值和发展为核心,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中偏重投资于物的路径依赖,将人置于社会发展的中心位置,突出人的价值、劳动主体性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社会再生产理论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在我国的创造性运用与时代化发展,是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创新。投资于人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根本性措施,它能够促进生产关系以及整个社会上层建筑的优化迭代。投资于人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平抑经济波动、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十五五”时期必须充分发挥数智技术和数据要素对丰富人民生活、改善民生福祉的作用,创造美好数智生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未来需要立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紧扣根本任务,始终将投资于人作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有效实现路径与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提升劳动者素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价值依归。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明确了投资于人优先于投资于物的价值逻辑。“十五五”时期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至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投资于人的落脚点是提升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为此,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奋斗目标。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未来只能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党中央首次将“投资于人”写入“五年规划”纲要,强调以投资于人赋能高质量发展,意味着投资于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提升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水平。投资于人不仅能够有效拉动经济增长,还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进而促进居民增收和扩大消费,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我国人力资本的有效投资,归根到底要转化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企业效益提升的良性互动。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转向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协同驱动的新范式,投资于人通过强化供给侧赋能激活创新动能、推动需求侧扩容释放内需潜力、促进供需双向互动畅通经济循环,为高质量发展筑牢人力资本根基。新时代的投资于人,强调以人为对象的资源配置理念,聚焦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领域的系统性资源投入,旨在构建覆盖全人群、贯穿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兼具经济与民生双重属性。投资于人不是在单纯经济意义上,把“人”视为实现“物”的发展的工具,而是把人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聚焦于人的价值实现和福祉提升,着力提高人的知识、技能、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性,把传统人力资源转化为可持续增值的人力资本。“十五五”时期要确立投资于人的家庭本位,加快完善覆盖个人与家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基于企业的制度安排,形成从人力资本积累到新质生产力培育,再到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劳动报酬合理增长的综合激励机制。我国有着深厚“家国同构”的历史传统,“家”是最小的“国”、“国”是最大的“家”。鉴于人力资本培养和民生福祉改善,涉及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培训、养老诸多方面,国家和社会只有把亿万个家庭作为直接投资对象,才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为此,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作出部署,强调要加快制定促进家庭建设的政府支持措施,以投资于人力资本、基本公共服务和家庭建设为基本落脚点。投资于人强调对生产力主体要素的能动性培育,通过构建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机制,系统激发劳动者的创新潜能与主观能动性,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筑牢人才根基,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且持久的动力。在人口结构深刻转型、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高质量发展步入新阶段的关键时期,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投资方略,是共同富裕背景下物质富足向人的全面发展跃升的必然选择,是破解资本收益递减、激活“人才红利”的内在要求,也是当下和未来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全生命周期需求的前瞻谋划,标志着我国增进人民福祉的方式,正从以“物”的积累为中心,转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归宿。《“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重点是强调这两类投资要实现统筹兼顾、协调配合、数量比例恰当、结构合理。国家只有持续不断地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协同发力,生产经营活动才能持续开展,才不会造成物质资源浪费,才能提高投资效果,经济社会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投资于人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投资于人具有改善民生、提升福利水平的消费属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人的需要”(即人的第一需要)及相关概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释。1845年他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人的需要”的重要性及其实现路径进行深入思考。马克思、恩格斯1848年在《共产党宣言》中,着重强调“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一人的“最终需要”,认为不断满足人的新需要,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基本路径。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的美好生活概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第一需要”和“最终需要”之间的有机链接。强调人民群众的需要质量正在迭代、需要领域不断拓展、需要重心持续位移,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需要理论的新拓展。当下的投资于人要通过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宽容失败的科研生态,充分激发科研工作者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培育形成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在内的人才梯队,激励人才投身前沿技术攻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强调在“十五五”时期,要贯彻落实投资于人的发展理念,加大对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投入力度;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是对市场经济投资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有效需求不足是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主要原因之一,保持必要的经济增长速度,需要切实扩大有效需求、减轻经济下行压力。这里所论及的投资于物是指通过投资获得除人之外的所有生产要素的投资类型,包括购买用于生产经营和研发的生产资料、技术、信息等物质条件方面的投入。它不仅能够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而且能够扩大投资需求、增强经济增长动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进而持续推动经济增长。这里所说的投资于人是指通过投资获得人的要素的投资类型,如聘用各种类型劳动力、发展包括职业岗位培训在内的各类教育、提升医疗卫生保健水平等方面的投入。它能够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发展提供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人的要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高劳动者收入,进而增加有购买力的消费需求、提振消费。投资于人更多地表现为投资于民生,为经济良性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共同促进人的现代化
(一)中国式现代化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现代化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通过中国式现代化被赋予鲜活的时代内涵与独特的实现路径。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论》中指出,未来社会将是一个“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并且把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确立为未来社会的根本原则和价值指向。马克思还指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决定性的因素,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价值依归。立足马克思的这个基本思想,投资于人不仅是发展的手段,更是发展的目的。通过提升人的知识能力、健康水平和创新潜能,实现了从“物的积累”向“人的跃升”的转变,推动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更重要的是,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紧密结合,共同推动构建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社会支持体系,强化收入分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使广大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实现生产关系层面的正义与公平。人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人的主体性出发,消费性、建设性、创造性的精神生活,作为人对自身精神生活内容的获取、追求与创造,构成精神富有坐标系的横向内容维度。作为实现精神富有的主体力量,人的精神生活内容和精神动力,构成了精神富有的坐标系。作为满足基本的个人现实需要、指引正确的群体发展方向、助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重要驱动力,构成了精神富有的坐标系纵向动力维度。和而不同、永无止境是精神富有的未来样态。人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内核,人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人推动实现现代化,现代化以人为目的。在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资料、算法为新型权力机制的数字社会里,人的现代化面临算法规训、技术黑箱、平台垄断三大难题。为破解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面临的三大难题,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制度创新,从制度与治理维度重构劳动过程及劳资关系,推动劳动者对技术过程的民主参与和共同治理,把数字技术的“时间解放”潜能,转化为“扩展自由时间”的条件,以“人的解放”逻辑奠定数字时代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根基,精准回应了数字时代人的现代化面临的三大挑战。中国式现代化正在通过建设学习型社会、技能型社会、创新型社会,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远大目标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揭示了人权的内在义务与外在条件的关系,阐明了人权的相互依存关系、奠定了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理论渊源,集中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和关怀。人的存在深嵌普遍关联的社会关系,个体与他人始终处于联结状态,普遍关联的社会状态必然生成关系性的社会义务。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促进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权的崇高追求。中国式现代化的历程,本质上是不断实现人的解放、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历程。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推进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的时代践履。“十五五”时期,要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的目标要求,不断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美好价值、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变为现实。
(二)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只有中国式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中国式现代化既摒弃西方掠夺式发展模式,也不选择对外依附型发展道路,始终坚定不移地走自身现代化道路,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2020年底,我国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国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在1990年处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别的47个国家中,中国是唯一跻身高人类发展水平组的国家。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可以析分为人权的“人的生存”“人的幸福”和“人的繁荣”三种类型。从三种“人权类型”中提取的三种“人权法理”,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体现了道德人权向规范人权再向实有人权的不断转换。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需求侧的一端,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还有一定差距。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矛盾焦点,在于解决发展的平衡性和充分性两大问题,需要使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地依托国内市场,在更高水平上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有效推动共同富裕在不同区域、不同城乡之间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坚持人民至上置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话语框架中,更加鲜明地凸显了共同富裕的人民性,更为全面地构成了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使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还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强调要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系统修复,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然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毫无疑问要消耗一定的自然资源,这就要求更多地采取绿色技术、环境友好型技术来提高经济总量,进而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将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把美丽中国建设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体现了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说到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就是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根本底气。
(三)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展现人类文明新形态。现代化既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动力和手段,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识,又是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共同追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百余年探索,特别是改革开放和新时代创新发展的标志性成果,是世界现代化和人类文明发展最具代表性的新形态。《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党的百余年奋斗历史经验证明,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既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围绕俄国公社等东方社会的前途问题,提出了东方国家跨越“卡夫丁峡谷”、进入社会主义文明的理论构想。列宁领导“十月革命”与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在实践层面继承并发展了这些思想,为东方文明转型提供了基本经验。中国共产党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构想,在五千年中华文明深厚积淀基础上,以赓续文脉为核心引领社会革命,实现了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文明复兴的深度融合;在构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上,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大倡议;在筑牢文化根基中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正能量,为中华文明复兴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根本依托,为东方国家树立自信自立迈向现代化的典范。《建议》明确指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需要不懈努力、接续奋斗 ”。未来征程未有穷期,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东方文明复兴新道路,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构想变为可感可预期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