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山县紧盯水环境领域,坚决把群众生活用水安全摆在首位,加强河湖管护能力,进一步改善水安全、水环境,小微水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在“护”水上确保河库水质达标安全。我们聚焦省河湖长第5号、市河湖长第4号令精神,围绕河湖“净化行动”主题,抓好落地落实,紧盯水库以及重大支流水质保护,突出抓好县城、集镇、学校、医院、农村等水源规范化建设和保护,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安全,生产用水充裕。我县国控断面3个(隧洞河、富水库心、厦铺河沈家段)、省控断面4个(横石河、洪港河、厦铺河沈家段、富水镇)、市控断面7个(富水水库礼湖湖心、富水水库大坝、四斗朱水库库心、石门塘水库库心、富水水库花园大桥、云中湖湖心、富水水库管家)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无劣Ⅴ类断面。扎实推进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我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外河流和水利工程年度划界任务已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已完成100%确权任务。县级河湖长、县级联系单位每双月都至少完成了履职巡河一次。
二、在“管”水上确保涉水项目稳定安全。重点抓好涉水项目严格管理,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破坏生态和秦淮河违建房屋等问题的教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涉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2021年省、市交办我县富水水库“四乱”问题27个,已基本整改到位;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6个小水电退出问题整改;完成了水库除险加固年度任务,涉水库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都已整改到位;2021年初通过了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验收,节水型公共机构等相关节水载体工作正在推进中;抓好水资源管理及考核,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坚守三条红线,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纳入、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整合投入资金2.4亿元,富水湖984艘捕捞渔船和4876艘“三无船舶”全部拆解上岸。
三、在“治”水上确保所有水体统筹兼顾。我县建立了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小微水体“一长两员”履职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成立人居环境整治专班,每月对全县12乡镇、187个行政村随机进行了暗访检查,并按照省、市要求相继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小微水体治理工作,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群众对周边水环境满意度达95%以上。委托市水文局编制了新一轮“一河(湖)一策”,细化实化年度目标,有序有力抓好推进落实。在抓好管好主要河库保护的同时,统筹支流管护,做到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完成了省分解下达的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28.64平方公里;完成了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年度下发的卫星遥感扰动图斑现场复核110处;编制完成了上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公告。结合县2021年度“四治”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为期4个月的河道非采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整治活动期间常态化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巡查河湖 173人次。通过县河长办向有关乡镇河长办发送关于非法采砂督办函2份,扣押挖掘机4台、铲车1台,处罚32万元,依法移送县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一个。通过查处和曝光了一批非法采砂典型案件,进一步遏制了境内河道、水库滥采乱挖现象,并初步构建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应急管理机制、部门和乡镇的联动机制,基本形成了一套依法掌控、惩防结合、科学有序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四、在“兴”水上确保幸福河湖创出亮点。深入持续开展“示范建设行动”、健康河湖评价活动,发挥各级“示范河湖”“河湖长制示范单位”以及“河湖长制示范人物”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所有河湖开展幸福河湖、最美家乡河湖建设工作,把厦铺河作为健康河湖试点稳步推进;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与县义工协会联合组织开展了“净化母亲河,我们在行动”主题活动;全县12个乡镇都开展了民间河湖长选聘活动和河湖志愿活动;3月22日在县政府广场集中开展了《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印发《长江保护法》5000余本,宣传发放到乡镇、到村组;以通山县门户网站、通山发布公众号、拥有21万粉丝量的通山县包砣网公众号等其他新媒体作为宣传媒介,定期进行河湖长制相关政策宣传;组织开展了3期河湖长制工作培训。在全县营造了主动爱水、护水、亲水的良好氛围。
(彭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