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听证公开质证、当面释法的优势,以面对面说理厘清争议、实打实化解民忧,妥善处置社会保障领域行政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近日,南漳县司法局针对徐某与县工伤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争议一案,依法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
本案事关工亡家属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属性突出。徐某亲属经人社部门依法认定为工亡,但涉事用工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且长期拒不支付工亡相关待遇。无奈之下,徐某向县工伤保险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却被经办机构以“未完成向用人单位追偿前置程序”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告知。徐某不服该处理结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不予受理告知,并责令工伤保险中心受理其先行支付申请。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是保障工伤、工亡职工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兜底惠民政策。本次听证摒弃书面审理隔阂,复议双方面对面沟通,围绕工伤认定再审期间法律效力、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法定申请条件、追偿前置程序适用边界三大核心争议焦点逐一举证质证,各方充分发表事实与法律意见,直观厘清各方权责,有效解开群众心结,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打下坚实基础,真正实现复议办案解忧纾困的工作目标,呼应听证说理、复议解忧的工作初衷。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结合本次听证查明的事实、各方提交证据及争议焦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作出公正行政复议决定。同时坚持“以案促改、以审促治”,针对案件暴露的业务办理堵点,督促社保经办机构进一步细化工伤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统一政策执行标准与裁量尺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类行政复议案件,持续筑牢群众权益法治保障防线,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董丽 王果 杨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