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赤壁:赤心护“她”权 不让“外嫁女”成“外人” ——“赤心检察”护航妇女权益
2025-11-17 16:08:23 来源: 点击: 0
“以前村里总说‘嫁出去的女儿不算本村人’,现在有了‘赤心检察’为我撑腰,我终于重新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心里踏实多了!”握着赤壁市检察院检察官的手,舒某霞难掩激动与欣慰。这场跨越数年的“身份之争”,不仅是一起普通的“外嫁女”权益纠纷,更是赤壁市检察院“赤心检察”立足为民初心、以法治力量破除传统偏见、守护妇女平等权益的生动实践。
“外嫁女”遇困:五年维权路漫漫
今年61岁的舒某霞,是赤壁市某镇杨某岭社区26组土生土长的村民,自出生起户籍便登记在该组,从未迁出,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原始成员。1986年,舒某霞与外村人结婚后离婚,她携女返回村组定居。多年来,她参与村组农业生产,主动履行成员义务,2002年村组集资修建小学时,主动出资200元支持集体公益事业。2019年,村组土地被依法征用,村组就舒某霞权益分配问题组织表决,32户村民,11户反对、15户弃权,一份本该属于她的3756.34元土地征用补偿款,却因“嫁出去的女儿不算本村人”的传统观念被无情剥夺,宅基地申请也屡屡遭拒。此后经年,舒某霞四处信访维权,却始终没能拿到那份证明自己“成员身份”的“名分”,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
赤心出手:支持起诉破僵局
2025年4月,走投无路的舒某霞听说赤壁市检察院“赤心检察”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便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赤心检察”,寓意着赤壁检察人“赤胆忠心护公正、倾心为民守权益”的初心使命,收到申请后,“赤心检察”办案团队第一时间响应,将此案列为重点民生案件,迅速启动调查核实工作。办案检察官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循着“户籍是否迁出、是否加入他处集体、是否依赖本村土地生活、是否履行成员义务”的核心认定标准,全面铺开取证工作:调取户籍档案,确认舒某霞户籍长期在村组未变动;查阅会议记录、集资凭证,核实其持续履行成员义务的事实;走访邻里及其前夫所在村组,查清其未加入夫家集体经济组织、离婚后长期依赖本村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关键情况。与此同时,办案团队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村组“以婚姻状况否定成员资格”“以村民表决替代法律”的行为于法无据。2025年4月30日,赤壁市检察院依法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请求确认舒某霞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支持其土地征用补偿款诉求。案件审理阶段,“赤心检察”办案检察官全程出庭,条理清晰地呈现完整证据链,有力驳斥村组不当辩解,为舒某霞的维权之路筑牢法治屏障。
以案促治:机制护航固成果
2025年8月15日,赤壁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确认舒某霞具有杨某岭社区26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虽然舒某霞最终自愿放弃补偿款与宅基地诉求,但这场胜诉的意义早已超越个案本身。
“赤心检察”办案团队在办理此案时敏锐发现,辖区部分村组存在以“村规民约”“村民表决”为由,侵害“外嫁女”合法权益的共性问题,“以规代法”成为制约妇女权益保障的关键堵点。为从根本上破解此类难题,让“男女平等”从纸面落到实处,“赤心检察”主动扛起责任,牵头联合赤壁市妇联、某镇人民政府、赤壁市人民法院,共同制定《某镇“外嫁女”权益保护机制》。机制中,“赤心检察”将个案办理中形成的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明确“外嫁女”成员资格认定的四项法定标准,删除“嫁出去的女儿不算本村人”等违法条款,要求增设“妇女权益保护”专项章节;细化村规民约修订后的“线下+线上”公示备案流程;建立“政府统筹、检察监督、法院裁判、妇联联动”的责任体系,让权益保护有章可循、有部门负责。
如今,随着《某镇“外嫁女”权益保护机制》的落地实施,赤壁市以“赤心检察”办理的这起个案为撬动,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赤心检察”不仅为舒某霞讨回了“名分”,更用法治力量破除了传统观念的束缚,为辖区所有“外嫁女”织密了权益保护网。未来,赤壁市检察院将持续擦亮“赤心检察”品牌,聚焦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以更有力的检察履职、更务实的治理举措,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公正。
(聂锦丽 江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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