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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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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通山法院适用“执前扣划”机制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化解
2025-10-09 15:46:10 来源: 点击: 0
       “没想到不用等执行程序,冻结的钱直接就划到法院专户了,我们公司的资金周转难题终于解决了!” 近日,鹰潭市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收到通山县人民法院扣划款项到账的通知后,专程致电办案法官表达感谢。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实施财产保全到资金扣划到位,全程不足一个月,成为通山县人民法院推动“审执”协调联动、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又一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钢材货款起纠纷,诉前保全控风险
       2025年3月,原告鹰潭市某贸易公司与被告湖北省某建筑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钢材。原告依约送货后,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及利息迟迟未付。原告遂向通山县人民法院南林法庭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银行存款46万余元,2025年8月26日,法院依法裁定冻结被告银行账户。
       调解僵局:先付款还是先解封?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湖北省某建筑公司承认欠款事宜。经协商,被告同意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46万余元以解决纠纷。然而,在履行方式上双方出现分歧:原告担心解封后被告转移财产,坚持“款到再解封”;被告则因账户被冻、资金周转困难,表示“无余钱可付”。这一僵局若不能破解,案件将不得不进入执行程序,不仅耗时耗力,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原、被告企业的正常经营。
       机制突破:“执前扣划”打通最后一公里
       “只要能方便群众办事的,就要大胆尝试!”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细致研判:在审查保全申请时,他注意到被告银行账户资金无其他查封、冻结或需要进行债权分配的情形;在案件审理阶段,他察觉出双方对欠款事实无实质性争议。基于以上情况,承办法官提出“以保代执”方案,即在不解除账户冻结的前提下,直接将已被保全的存款扣划至法院账户,用于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为此,承办法官再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告知双方扣划的法律依据与流程,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该方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于2025年9月25日出具民事调解书与扣划裁定书,并协调执行局迅速完成资金扣划程序,将案涉资金第一时间按流程支付给原告公司,案件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运用创新机制推动执源治理
       “这起案件的办理,打破了‘保全仅控制财产、执行才处置财产’的传统模式,通过审执环节的提前衔接,让纠纷在审判阶段就实现‘案结事了’。” 承办法官表示,该案系通山县人民法院“执前扣划”第一案,在确保双方当事人自愿、账户资金足额且无其他债权争议的前提下,将财产保全与款项处置有机结合,既避免了原告“胜诉难兑现”的担忧,也减少了被告因账户长期冻结导致的经营影响,实现了“双赢”。
       后续,通山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审执联动”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保全财产足额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执前扣划”方式化解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在“前端”实质性化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贡献基层力量。
           (​方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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