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3 16:12:03 来源: 点击: 0
“法官,我愿意还钱和解,我不要坐牢。”得知自己涉嫌拒执罪已被公安立案,被执行人黎某某一改往日消极履行还款义务的常态,主动联系家属以及执行法官,称其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案 情 简 介
在一起借贷纠纷案中,黎某某被判偿还洪某某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黎某某多次接口躲避履行还款义务。
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5年10月10日,通城法院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受理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管辖范围,遂对黎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进行侦查,立案第二天,案件进入刑事侦查程序后,黎某某及其亲属认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达了愿意还款意愿。
经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协商,2025年10月11日,在执行干警见证下,黎某某当天向洪某某支付12万元,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剩余欠款由黎某某分期偿还。申请人确认谅解黎某某的行为,并请求司法机关不再追究黎某某的法律责任。至此,该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黎某某在具备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逃避执行,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挑战了司法权威。而司法机关将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追究程序,形成了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及时纠正错误,主动履行义务。本案的圆满解决,不仅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同时,这也给所有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敲响警钟:任何企图逃避、对抗法院生效判决执行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司法权威不容置疑与践踏!
(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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