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法官,我支付宝微信都用不了,我愿意马上还钱!”近日,被执行人李四(化名)在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江陵县人民法院,急切请求履行还款义务。这起标的仅7000元的劳务纠纷,在法院“阳光执行”机制下迅速执结,让来自重庆的务工人员张三(化名)真切感受到跨省维权不再难。
2025年7月,张三因被拖欠工资,向江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前他在李四承包的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仍有10800元工资未结清。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四支付7000元劳务费。但调解书生效后,李四仍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李四送达文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等后果。李四却心存侥幸,以为“案子小,法院不会动真格”。
执行法官并未因案件标的额小而简化流程,一方面持续与张三沟通进展,消除其“外地人维权难”的顾虑;另一方面迅速启动查控,冻结李四银行与网络支付账户。账户无法使用的现实让李四意识到法律的威严,于是主动联系法官,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全额还款。案款很快发放至张三账户,法院也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这起小案背后,是江陵法院“阳光执行”机制的扎实落地:流程公开、查控高效、沟通顺畅,让人民群众无论标的额大小、无论来自何处,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肖厢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