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修改年龄“提前退休”, 精明过头反栽跟头
2025-09-29 09:42:08 来源: 点击: 0
       一纸伪造的户口本,几沓精心编造的证明材料,让四十多岁的刘某某领到了养老金。
       2009年,刘某某和丈夫周某(已故)在一农场工作,当时,为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针对超龄参保人员,政府出台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
       周某和妻子一起算了笔账: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几年就能回本,在刘某某的实际年龄上增加十岁,马上就能拿到退休金。
       面对利益诱惑,二人心动了。在全国人口户籍信息化建设不完善、多依赖纸质档案管理的背景下,周某为刘某某伪造了虚假身份证件,以虚增年龄的方式参保并补缴养老保险费。当年,刘某某就领到了退休金。
       2023年,县人社局通过全国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发现了刘某某的疑点信息,遂将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将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移送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自2009年至2023年案发期间,刘某某共领取养老保险共计20余万元。建始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8月28日,法院以诈骗罪对刘某某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社会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承载着民生福祉与社会公平底线。虚构参保、冒领待遇、违规套取基金等行为,侵害的是全体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崔志强 范子懿)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