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8 11:55:14 来源: 点击: 0
9月15日上午,通山县厦铺镇林上村迎来了一场“家门口的听证会”。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就黄某某滥伐林木案,将检察听证室“搬”到了乡村一线,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林业部门代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共同参与,以“看得见的方式”把司法公正带到群众身边。
会上,承办检察官以案情为引,细致梳理证据脉络、阐释法律适用,将案件焦点清晰地呈现在与会者面前。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进一步指出本案暴露出的行政审批与验收环节的制度漏洞和监管风险,并提出全流程整改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当场回应,表示将虚心采纳、认真研究整改。
随后,承办检察官就拟对黄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取各方意见。经充分讨论,三名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一致认为黄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同意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村民代表也畅所欲言,就如何规范林木采伐行为提出了诉求与看法。
“案结”不是终点,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趁热打铁”,结合该案开展法治宣讲,用乡亲们听得懂的语言,讲解滥伐林木的法律界定、采伐许可证的申办流程和生态保护的意义,引导大家从“旁观者”转变为生态保护的“参与者”与“监督者”。
此次“上门听证+接地气普法”的务实举措,成功将“冷案子”转化为生动的“法治活课堂”,切实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未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创新司法为民的形式,推动听证工作更加贴近基层、透明高效,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守护一方”的司法效果,让法治力量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保障。
(徐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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