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6 09:06:19 来源: 点击: 0
近日,江陵县法院依托“阳光执行”工作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涉及拆迁款补偿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多部门协同、程序公开透明的方式,有效化解村委会初期不配合执行的难题,最终使案件圆满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重提升。
该案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李四(化名)长期未归还原告张三(化名)借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张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李四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张三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李四名下虽无足额财产,但其有一笔拆迁款暂存于所在村民委员会的代管账户中。法官随即向该村委会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留并提取相应款项。
然而,村委会最初以“村民自治、需户主签字”为由拒绝配合,导致执行陷入僵局。面对这一情况,江陵法院及时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争取多方支持,通过释法明理与督促协调,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外部合力。
在法院持续努力下,村委会逐渐认识到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态度发生明显转变,从消极推诿转为积极配合,主动向法院提供了拆迁款发放明细,并按要求将相关款项汇入法院账户。目前,该笔案款已全部发放至申请执行人张三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本案是江陵法院深化“阳光执行”机制、创新执行方法的一个缩影。法院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推动多元协作,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法院将通过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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