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在玩家投入时间、精力、金钱后有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备了财产属性。一些玩家通过出租游戏账号获利,租用人却在玩游戏时违规“开挂”,使游戏账号被封或者账号价值折损,虚拟财产损失谁来承担?
9月16日,崇阳县法院沙坪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因租用游戏账号后违规开挂导致账号被封引发的纠纷案。
未成年人小佳和小飞,均是某款游戏的爱好者。7月25日,小佳用自己母亲手机通过某平台以5元每小时租用了小飞的游戏账号4个小时。租赁完成后,小飞登录自己账号时发现该账号竟因违规使用第三方软件(俗称“开挂”),被游戏平台封禁十年。
小飞随即通过微信找到小佳,要求其赔偿损失。小佳答应分期赔偿后,又将小飞微信拉黑,小飞一气之下,未经父母同意一纸诉状将小佳及其母亲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虚拟财产损失8000余元。
崇阳县法院沙坪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父母,向小佳的父母释法明理,告知其虚拟财产亦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财产权益,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双方父母达成调解意见,小佳父母当庭履行完毕,小飞撤回起诉。
鉴于小飞的大额游戏充值及出租游戏账号的行为,小佳沉迷网络游戏的行为,法庭同时向双方父母发送了家庭教育令,责令父母强化对未成年子女监护责任,引导教育未成年子女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学习习惯,鼓励子女多参加体育锻炼、阅读等有益活动。
(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