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还得从几年前说起。伍家岗区检察院在开展英烈保护检察专项监督行动中,通过走访村民、查阅史料,挖掘了一段悲壮历史:1949年7月,第四野战军38军114师在解放宜昌战斗中,曾在共同村设野战医院,转移时匆忙安葬了24位牺牲战士。
然而,作为市级文保单位和省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这座承载着“英雄气”的陵园却处于“管理缺位”状态:土地属村集体,未正式确权;管理主体模糊,乡、村两级“谁都管,谁都管不深”;维护资金全靠政府部门临时筹措和村民自发。24位烈士中,除陈世光外,其余23人的姓名、籍贯、亲属信息几乎全是空白。这些问题像一座座大山,压在了检察官们的心头。但他们没有退缩,而是选择了迎难而上。
我亲眼见证了检察官们的努力与付出。他们多次前往现场勘查,走访周边居民及行政单位,调取相关资料,力求还原历史的真相。2022年2月24日,伍家岗区检察院针对烈士陵园保护问题立办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们多次组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伍家乡政府及共同村村委会进行磋商,力求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复杂,诉前检察建议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检察院果断向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行对烈士陵园的保护管理职责。
经过一番努力,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检察院的请求。这一判决不仅为烈士陵园的保护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更让检察官们看到了希望与曙光。在公益诉讼的推动下,革命烈士陵园的命运迎来了根本性转变。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机关联合对土地确权进行专项监督,将陵园保护面积确定为1378平方米。同时,行政机关强化协作,陵园定级工作加速推进,最终定级为县级革命历史陵园。随着保护主体的确认和固定资金来源的落实,陵园的保护进入了法治化、常态化轨道。
看到这些,我打心底里踏实——这不仅是整改的终点,更是传承的起点。作为人民监督员,我在“回头看”活动中深感自豪与荣幸。我看到陵园的环境更加整洁优美,设施更加完善齐全。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方面所展现出的坚定决心和强大执行力。他们不仅通过公益诉讼手段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还建立了与职能部门常态化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协作保护机制,为英烈保护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如今,共同革命烈士陵园已成为宜昌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史教育基地,每年接待游客达4000人次。这场跨越74年的“英烈守护”,终于让24位英魂有了真正的“家”。
(黄香强、俞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