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3 12:56:18 来源: 点击: 0
近日,两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在咸安区法院顺利结案,涉案13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及利息全部执行到位,国有资产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案件均起因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的价款拖欠。A公司2020年12月31日在竞得约2.4万平方米土地后,仅支付400万元,余款1100万元逾期未缴;B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竞得一块土地,支付242万元后,剩余231万元未按期缴纳。咸安区相关部门依法起诉,法院迅速立案,第一案判决全额支持原告诉请,另一案则通过调解促成和解,实现两类纠纷差异化处理。在法院督促下,两家公司均履行了义务,全额支付1300多万元未付的土地证出让款及利息,且两笔资金均已缴入国库,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土地出让金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地方财政稳定健康运行。近年来,咸安区法院积极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在涉财政案件审判中坚持“应收尽收”原则,积极灵活运用司法手段,强化对国有财产领域的司法保护,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杨晓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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