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安县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持续了3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既帮助企业快速收回房屋,又保障了承租方的合法权益。
2021年,某企业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某企业将厂区门面房出租给李某使用,租期1年。合同到期后,因双方在退还李某多缴纳的水电费问题上各执己见,李某未如期退租腾房。后因电费、房租费用问题,双方一直矛盾不断,该企业对案涉房屋进行断电处置,李某也到企业门口张贴横幅抗议,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双方情绪对立,开发区管委会、派出所组织多次调解未果,该公司和李某均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李某立即腾房并支付租金,李某要求该公司退还自己额外缴纳的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何贝迅速研判案情,发现该案标的额不大,基本案情清楚但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若简单判决可能会激化矛盾、影响企业经营。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双方诉累,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主动走进案涉房屋实地了解情况,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租期到了你不退房,还在我公司前面拉横幅影响经营,我要求你赔偿损失!"
"我多付的钱你不给退,我凭什么搬走,再说了你私自断电也影响我了。"
双方见面就是剑拔弩张。为避免矛盾激化,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开展调解,引导双方厘清矛盾焦点,合理表达诉求。
"到期3年了这个房一直收不回来,为这个事情我们也真的是很头疼。"
"法官,不是我占着不给,那我多掏的钱他总应该给我吧。"
把双方拉回理性讨论的轨道后,法官发现,企业最终诉求是"腾房",李某最终要求是"返还费用"。针对二人的诉求,法官提出了"限期搬离+费用折抵"的调解方案,李某尽快搬离门面房,同时对李某缴纳的费用进行核算,多缴纳的部分用于折抵部分房屋租金。在法官的反复协调之下,该公司和李某终认可这一调解方案,双方立即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完成了房屋交接,这起延续了3年的租赁合同纠纷就此化解。
近年来,该法庭始终将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审判实践,建立了涉企案件"优先调解、快速审理、督促履行"绿色通道,推动一大批涉企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张子钰 刘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