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完成一处涉案房屋的腾退工作,并将房屋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以实际行动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力度与温度。
申请执行人李某通过合法程序购得该房屋,但因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就物业用房问题存在纠纷,涉案房屋与小区物业用房的隔墙被破坏,该房屋被长期占用作为物业用房。李某多次协商未果后,依法向通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业主委员会限期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深知此案涉及多方利益,若简单采取强制措施可能激化矛盾,遂多次走访小区,与业主委员会及居民面对面沟通。执行干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明法律规定,耐心倾听诉求,并明确指出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合法途径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而非侵犯他人权益,此外,执行干警还结合典型案例,阐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同时,针对涉案房屋作为快递存放点的情况,执行法官提前协调快递公司,确保执行工作顺利推进。
然而,业主委员会仍拒绝主动搬离。为此,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果断行动,出动16名干警依法开展腾退工作。为确保权属清晰,执行干警干警现场拉起警戒线,监督隔断施工,并向周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经过一整天紧张而有序的工作,房屋顺利腾空并交付李某。

通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重点,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于房屋买卖、租赁、居住权等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优先处理,确保群众“住有所居”。同时,通过专项执行行动,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实行“三优先”原则,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下一步,通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以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法治通山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刘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