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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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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黄金交易后,金店的账户被冻结...
2025-04-19 23:46:4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并将诈骗资金直接转入金店账户,再雇佣他人代购黄金转移非法资金……近期,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洗钱服务的刑事犯罪案件,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对乐某、盛某二人提起公诉,追赃挽损50余万元。石首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于2025年2月7日、3月20日分别判处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盛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2024年2月20日,一个微信名为“飞”的人与石首某金店工作人员联系,称需要购买大量金条,并约定好近期交易。6天后,两名陌生男子以“飞”的名义到金店提取预定的近1000克黄金,金店对公账户也收到了一笔50余万元的转账。表面上看,这似乎只是一笔正常的黄金交易。
  然而,仅过了几天,金店收款账户就被广东某公安机关冻结,金店急忙向石首公安机关报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发现该笔转账系电信诈骗被害人汪某所转。原来,这并非普通的黄金交易,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洗钱阴谋。
  时间回到2月24日,盛某在上线“刺桔子”和“飞”的指示下,前往石首市“拿”黄金,并邀请乐某同行协助。在石首市短暂停留一晚后,二人前往指定地点等待进一步指示。
  2月26日,被害人汪某接到伪造的航空公司客服电话,以“航班取消需退改签”为由诱导其操作。诈骗分子通过非法获取的航班信息,谎称需激活退款账户,诱导汪某将50余万元转入石首市某金店对公账户。与此同时,乐某按照“刺桔子”的指示进入金店,顺利以“飞”的名义拿到近1000克黄金。随后盛某、乐某将部分黄金转手出售并分赃。
  很快,汪某发现自己遭遇诈骗并立刻报警。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冻结了该金店的账户,金店也因账户被司法冻结向石首公安机关报案。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2周后,乐某主动投案自首;3个月后,盛某也被抓获归案,两人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明知买黄金的钱是违法所得,用金店账户接收赃款,再把黄金提取出来转手卖掉,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但在利益诱惑下,还是继续帮‘刺桔子’拿黄金。”落网后,盛某和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通过联席会议讨论,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固定相关证人证言、行动轨迹,完善证据链条,证明二人明知购买黄金的资金为违法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严重扰乱司法和金融管理秩序。
  经审查发现,本案中被害人被电信诈骗所涉及的APP、网址,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中关联案件高达九千余起,覆盖全国多个省份。
  “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反洗钱力度的加强,不法分子洗钱手段愈发隐蔽,迷惑性、伪装性越来越强。以黄金交易为幌子的洗钱方式,就是他们的新伎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诈骗获取非法收益后,指挥下游洗钱团伙转移、销售和处理赃款,形成完整的犯罪链条。”该案承办检察官说道。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盛某、乐某明知涉案黄金系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赃款50余万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12条第1款,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汪紫轩 田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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