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急招!APP 推广和测试,有无经验均可,日工资160-260元,当天结算。”相信有不少人看到过类似的网络“小广告”,如此诱人的兼职广告,你是否也跃跃欲试呢?在大数据快速发展的时代,信息化给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威胁着老百姓个人信息的安全。2023年11月29日,荆州区检察院就受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案件。
时间回溯到2022年6月,梁某某、梅某某等四人因在网络上找到各类APP拉新赚取佣金的渠道,于是在荆州市荆州区合伙创办某网络科技工作室,并在58同城、BOSS直聘等求职类APP上发布招聘兼职信息,以工作内容轻松、工资日结吸引大批求职者前往该工作室进行“APP 推广和测试”。
APP推广和测试,如何触犯法律?原来,该工作室的工作内容并非单纯地试玩 APP,而是做着“挂羊头,卖狗肉”的非法勾当。梁某某等人在兼职人员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西瓜视频、网易、哔哩哔哩”等APP后,将兼职人员的姓名、电话号码和短信验证码发送给其上线,上线登录APP后进行文章发布、吸粉、引流等操作。
不仅如此,梁某某等人还诱导兼职人员注册大量的证券类APP及深A股票账号,并将兼职人员的姓名、手机号、账号与验证码截图后,发送给上线。每成功注册一个APP,兼职人员可拿到5元提成,梁某某等人则按照每个账号9.5-15元不等的价格获利。
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梁某某等人在一年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584人次,共计10000余条,非法获利十万余元。
2023年4月10日,荆州联通公司林某某等三人在网上接触到该工作室后,向梁某某提出合作意向,当该工作室有兼职人员来注册APP时,梁某某便通知林某某等三人来到工作室,以冲业绩为由诱导兼职人员办理中国联通电话卡,并告知其电话卡下个月会自动注销,每人可办理五张电话卡,每成功办理一张电话卡梁某某可获得20-25元返利,梁某某等人则承诺给兼职人员每张卡5元的报酬。
林某某等人自己出资使用兼职人员信息实名注册电话卡,却不让兼职人员使用该卡,而是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电话号码发送给其上线用来注册“抖音、微信、QQ”等社交 APP获利,经查,林某某等三人非法获利六万余元。
荆州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林某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的规定,督促其继续退赃退赔。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林某某等人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赃款,共计17万余元。2024年5月30日,荆州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以上人员提起公诉。
古检宣宣提醒: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 APP 玩法日新月异,在互联网上,我们就像透明人一样,每天可能遭受各种骚扰电话和短信侵袭,殊不知,正是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才会被垃圾信息频繁叨扰。我们在用自己真实信息注册使用APP 时,一定要注意保护信息不泄露;在使用APP 时,不要相信 APP 试玩和体验,更不能相信各种层出不穷的注册APP 红包返利广告,切勿点击,守住指尖上的隐私。
(姚帅 张宝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