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赚取“好处费”? 检察监督对不起诉者罚当其错
2024-05-23 10:25:03 来源: 点击: 0
本网讯(通讯员 欧顺恩)只需要提供银行卡,每次帮忙转出1万元,就能获得一定比例的佣金,操作简单、来钱快的兼职,圈里行话被称为“跑分”。
近日,来凤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对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件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通过自主研发的行刑反向衔接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导入数据跟进监督,避免出现“不刑不罚”情况,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
2023年1月份,17岁的吴溪(化名)与罗林(化名)两人在王宽(化名)的邀约下,提供银行卡号收钱转账进行“跑分”。在“跑分”过程中,吴溪与罗林将自己的银行卡号提供给“上线”田铭(化名)等人,“上线”将诈骗资金分别以微信转账和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将资金转入吴溪的微信和农信银行卡,吴溪收款后,再通过微信扫码转账的方式转出或者利用支付宝扫描商户收款二维码的方式兑换成现金,吴溪等人通过这种方式赚取佣金。
2023年5月10日,来凤县公安局以吴溪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来凤县院经审查认为吴溪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案发时系未成年人、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情节,对吴溪作出不起诉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来凤县院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处理。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认为被不起诉人吴溪的行为构成行政违法,遂依法向来凤县公安局提出检察意见,督促对吴溪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5月1日,来凤县公安局依法对吴溪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最大限度实现罚当其错的法律效果,实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办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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