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给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经营”最优解
2024-05-20 10:15:42 来源: 点击: 0
为维护涉企社矫对象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依法能动履职,在强化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的同时,尽最大努力满足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需求,给出了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经营”的最优解,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访企业听需求 依法“纾企困”
2024年5月11日,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徐亚明结合“检察护企”专项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收到社区矫正对象黄某某因经营需要经常性市县跨区域活动的申请。根据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必须履行严格的请假审批手续,审批流程复杂、耗时较长,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了解到黄某某的诉求后,为进一步了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企业经营情况及外出需求,5月13日,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仲军带领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协同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考察了位于崇阳县白霓镇黄某某的水果种植基地,并开展现场座谈听取了黄某某的种植规模、经营情况、销售情况、企业困难等,调阅了黄某某在白霓司法所社区矫正期间的档案材料,了解黄某某的表现情况,与社区矫正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全面审查、评估了黄某某社区矫正期间的社会危险性和外出必要性。
以听证促治理 规范 “助发展”
为提升监督履职质效,5月15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仲军在县综治中心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相关规定并释法说理。听证员在了解案情后就社区矫正对象因经营需要跨市县活动申请是否成立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管展开讨论,经评议,人大代表、听证员一致认为黄某某跨市县经营活动可行,应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及正当诉求。
陈仲军检察长在听证会上指出,对于涉企社区矫正人员经营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重点审查三点:一是审查跨市县必要性,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每次需要本人亲力亲为;二是审查外出频次合理性,因黄某某每周频繁跨市县三至四处,是否需要每天外出;三是审查外出是后否可控,人员流动能否保障在可控范围内,杜绝脱管、漏管情况发生。能够符合这三点要求并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便利。
会后,黄某某经营外出请假的审批程序得到简化,公司正常运转与水果正常销售也得到了极大便利。
下一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法治手段为优化营商环境增添活力,推动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及时、简化、高效办理涉企社区矫正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情节的审批程序和方式,切实维护好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最佳方案落地落实。
(李波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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