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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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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经营两不误
2024-05-08 17:42:14 来源: 点击: 0
       “和生意伙伴交流方便多了,我一定珍惜这次准假六个月的机会,安心生产经营的同时保证遵守跨县、市活动期间的监管规定。”5月8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涉企社矫对象许某反映外出困难问题进行电话回访时,许某高兴地说道。
       今年4月,咸安区检察院结合“检察护企”专项活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通过查阅档案、视频抽查、与涉企在矫对象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查看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情况。经调查核实,了解到许某需要经常请假去往武汉市、房县两地开展有色金属的回收、加工和销售业务。
此前许某经营一家有色金属加工企业,因法律意识淡薄回收了犯罪赃物,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缓刑,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承办检察官通过查阅许某社矫档案,向社区机构工作人员了解许某日常表现与执行情况等内容,认为其在矫正期间表现良好服从监管。且许某之前在多次请假前往武汉市、房县开展业务中履行请销假手续均符合规定,请假期间都能遵守管理规定。
       为实地了解许某公司的经营情况,4月22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庭琦带领刑事执行检察干警,与社区矫正机构相关负责人一同前往许某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公司营业执照、用工规模、操作车间,进一步了解其企业生产、企业纳税情况及经营中存在的困难等情况。
      考虑到涉企矫正对象存在外出困难的普遍性,该院联合社矫机构召开涉营商社矫对象座谈会,对包括许某在内的9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逐一了解其企业基本信息、主营业务、外出生产经营情况等,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向其宣讲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各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与社区矫正有关负责人当场进行了沟通交流。座谈会后,许某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经常性跨县、市活动请假六个月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月28日上午,咸安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在向阳湖镇综治中心,为许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先明主持。
       听证会上,检察官对许某的基本情况、企业经营情况、调查核实的企业经营情况及矫正表现进行详细介绍,发表审查意见及需要听证的问题。社区矫正机构介绍了许某矫正期间表现,并对许某请假外出期间需要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强调。听证员对整个听证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许某某企业经营现状、经常性往返三地的理由、时间、频次及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方式等进行提问。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许某在矫正期间表现良好,现在咸宁市咸安区、武汉市、房县三地从事经营活动,符合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条件,可以为其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
       会后该院进行了检察建议的宣告送达,建议社区矫正机构批准许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六个月,并优化监管手段,确保涉企社区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目前社区矫正机构已按程序依法批准许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
       今年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既维护刑事执行的“刚性”,又体现司法服务的“柔性”,帮助企业解忧纾困,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余璠 黄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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