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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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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香烟赚“快钱” 非法经营被起诉
2024-04-30 17:00:3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华姣)为赚取块钱,开发区·铁山区一男子通过倒卖香烟寻找“出路”,最终身陷囹圄。日前,铁山区检察院对陈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陈某系一名空调安装维修工,工作艰辛且收入低。为了挣“快钱”,将目光盯向香烟产品,通过低价收购再高价出售牟利。2023年11月,被告人陈某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处购买低于市场价的黄鹤楼硬珍品和黄鹤楼软珍品两种卷烟,后加价出售给副食店舒某。2023年12月,在舒某店内现场查获香烟316条。经检验,陈某先后多次卖给舒某的卷烟均属伪劣产品,价值17万余元。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烟草在我国属于专卖经营的商品,必须在具备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售卖运输,未取得经营资格非法经营将受到法律惩处。非法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伪劣产品的卷烟,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犯罪,择一从重处罚。烟草经营人员应遵纪守法,生财有道,合法经营才是正道,切勿为了牟利,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切记卖假烟违法,无证贩卖香烟同样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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