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为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带来了希望。3万元救助金将解决我们家的现实困难,我现在可以安心照顾孩子,努力把这个家撑起来!"近日,国家司法救助对象田某乙(未成年人)的外婆龚某某为蕲春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送来了锦旗,对检察官表示了真诚谢意。
田某甲与妻子张某共同生活六年,育一女田某乙,年仅5岁,二人因长期两地分居致婚姻关系破裂。2023年6月,田某甲为挽回婚姻从外地赶回家中与张某协商,双方沟通无果后,田某甲冲动之下将张某故意伤害致死,因涉嫌刑事犯罪被依法逮捕。年幼的田某乙被年迈的外婆龚某某接回家中抚养。
龚某某与身患重病的老伴常年在家照顾8岁的单亲孙女,全家仅靠离异的儿子一人孤身在外务工补贴家用,生活举步维艰。屋漏偏逢连夜雨,两位老人又遭受老年丧女的沉重打击,面对每天哭喊着要找妈妈的田某乙,老人对生活已感到绝望。
蕲春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接到刑检部门的线索后,为该案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2024年3月29日,检察官将3万元救助资金发放到被救助对象田某乙代理人龚某某手上,缓解了其家中的生活困难,让龚某某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重燃生活希望。
本案是该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该院第五检察部聚焦民生关切,以妇女、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找准工作切入点,为因案受困、因案致困的妇女儿童撑起法治"暖心伞"。
据统计,该院通过进村、进企走访、主动与办案部门对接方式,结合实际办案,共梳理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对象共计5人,己依法办其申报救助资金13万元并发放到位。
(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