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构建协调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4月18日,嘉鱼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会签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嘉鱼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绪春、县司法局副局长吴侃出席会签仪式。
《办法》明确了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切实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支持和监督并重,确保检察权、行政执法监督权依法行使的工作原则。
《办法》强调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联合监督制度,定期举办联席会议,相互通报监督工作情况,实现资源共享,推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办法》的出台,对推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具有重要意义,有效解决了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不畅的问题,健全了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整体质效。
下一步,嘉鱼县检察院将坚持能动履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以求极致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积极与行政复议机关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努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以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范亚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