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向青少年贩卖毒品以及青少年作为贩卖毒品主体的案件有所增长,特别是“上头电子烟”中含有的依托咪酯成分被定性为毒品后,许多青少年没有意识到自己吸食的电子烟中含有毒品,自己的贩卖行为涉嫌犯罪,针对这种情况,洪湖市检察院联合宣讲团开展了这次禁毒宣传活动。4月16日上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赵雨婷、刘梦琪,第二检察部干警徐浩走进洪湖市高级技工学校,开展以禁毒教育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开始前,宣讲团播放了该院制作的“洪星闪闪”小课堂宣传片。随后,主讲人赵雨婷通过多媒体演示,形象生动地从“什么是毒品”“青少年吸食毒品的诱因”“毒品的危害”“学校如何防毒”“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的危害”等方面,向师生讲解毒品特征和危害,用实实在在的案例教育学生们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治观。同时结合对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毒品常见罪名进行分析,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毒品,树立防毒意识,抵制毒品,谨慎交友,自律自爱,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也对电信诈骗和校园暴力两个方面通过实际案例进行普法宣讲,结合当下热点电影,和学生互动讨论,告诉学生如何防范电信诈骗,在面临校园暴力时如何保护自己。课后,宣讲团成员向在场师生发放了洪湖市检察院自制的法治宣传手册。
据悉,近年来,为扎实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筑牢青少年禁毒“防火墙”,洪湖市检察院多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实时更新法治宣讲课程,变被动的知识灌输为主动的学习实践,通过“洪检·猎冰”品牌成立了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参与度高的禁毒宣讲团,提高了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为构建平安、无毒校园奠定了良好基础,真正做到了“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正向教育效果。
(刘梦琪 赵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