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为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相继出台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效促进公正廉洁司法,4月10日,崇阳县检察院召开2024年度“三个规定”宣讲会。咸宁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负责人余涛受邀作现场宣讲辅导,崇阳县检察院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卫东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余涛主任以《检察干警如何做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为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精神和最高检应勇检察长相关讲话要求,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背景概述、重要意义、填报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他还结合春节热映的电影《第二十条》,通过其中6个与“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相关的情景谈启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最后深入分析了当前填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对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提出了对策及建议。
“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人员践行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是‘海晏河清’司法大环境的净化器。”余涛主任在宣讲中说道。
参会干警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重视“三个规定”填报,不瞒报、漏报、虚报,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做纯洁、有担当的检察人。
(洪瑞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