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胡少俊 梁依萍)4月3日,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与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检警双方围绕加强刑事案件 “侦捕诉”衔接工作,深入推进“三个专项”工作等同堂学习交流,进一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促进办案高质效。下陆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泉、毕春龙,下陆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春,以及检警两家干警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2022年3月,下陆区检察院与下陆分局成立了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简称“侦协办”),并会签了《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工作会议纪要》。“侦协办”运行两年来,检警双方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轮流现场办公等形式,不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
此次联席会上,下陆区检察院首先通报了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刑事案件相关办案情况,并结合实际案件就侦查过程中案件管辖、证据固定、文书规范等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建议,解读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统一认识、消除分歧。接着检警双方共同学习了最高检、公安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以及《关于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实质化审查的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检警双方就“侦协办”运行情况、深入推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三个专项工作犯罪案件办理、案件办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数字建设等作进一步交流探讨。
围绕文件精神落实和加强刑事案件“侦捕诉”衔接工作,李春要求公安干警要深化对“侦协办”工作的认识,认真执行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在涉企、涉毒等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要严格案件办理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严明的执法纪律、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大案件侦破力。要强化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案件会商,切实提升案件侦查质量,更好服务于下陆地方社会长治久安。
毕春龙就深入推进“侦协办”工作要求检警双方在强化“三同”上凝聚合力。一要同题共答,检警双方要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强化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共同答好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高期待的时代命题;二要同向而行,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共同目标,依托“侦协办”共建“大控方”工作格局,推进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切实提升办案质量;三要同心协力,以“如我在诉”的态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轻罪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下陆、法治下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袁泉就“侦协办”成立以来检警双方密切配合,实现刑事案件侦办质量和监督效果双提升的成绩表示肯定,就深入推进“侦协办”工作强调:一是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检警双方要持续增进合作共识,切实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到办案全过程,真正用好“侦协办”平台,发挥好纽带作用;二是推进侦查办实质化运行。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以证据为中心的指控刑事司法体系新需要,深化侦查监督与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努力推进刑事检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三是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深化“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模式,在互相理解、支持、配合中促进监督与协作良性互动,凝聚工作合力,为提升办案质效提供有力支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