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2 13:48:45 来源: 点击: 0
近日,孝昌法院双峰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涉案一方当事人为孝昌县某酒店,一方为看着酒店一点点起步的老员工。
案件起因为,2020年受疫情影响,酒店入不敷出,难以维系经营,为了减轻成本,开始优化员工,本案原告即为被优化人员之一。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因赔偿问题和社保处理问题没有谈拢,诉至法庭。前后经过劳动仲裁及孝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没有对原告的社保问题进行处理。后原告因社保补缴原因去县人社局要求补缴,人社局书面回复,该社保已经超过补缴期限不能补缴。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付原告应缴未缴的各项社会保险造成的损失154224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双峰山法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因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协商不了。双峰山法庭吴庭长持之以恒,做了大量调解工作,通过单独约见当事人面谈,了解当事人实际需求,细致倾听,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双方达成和解,在之前判决的基础上,酒店再支付员工35000元作为社保损失的补偿,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案件的成功调解,代表着孝昌法院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同时为减少劳资矛盾,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为维护县域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吴国东、王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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