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养猪场的养殖废水渗透到我们村来了,水龙头放出来的都是黑水,根本没法用,现在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你们看,这里的水变清澈了……”近日,通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某乡镇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情况进行回访时,正在地里干农活的村民说道。
2020年10月,通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某生猪养殖场内的养殖污水渗漏,废水流入相邻村庄的饮用水源,造成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用水安全。2022年8月,相邻村庄的村民前往该养殖场,对养殖场内设施进行破坏,造成财产损失。县公安局对为首的村民孟某某等4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案发地,向涉案村民了解案件情况,并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对养殖场企业主、涉案村民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均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过错,达成和解。2023年4月18日,经公开听证,通山县检察院依法对涉案4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案结事了情不了,为确保整改效果,近日,案件承办检察官联合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负责人、县环保局工作人员、第三方机构检测人员,再次回到案发地,对双方进行回访。
“之前的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我们现在很注重对养殖场污染物的处理,保证不会影响当地村民的日常生活。”养殖场负责人表示。据了解,该养殖场已新建2000立方米的黑膜沼气池,养殖产生的粪便拉给村民做肥料使用,粪水则用来浇灌山上的樱桃林、油茶林,不会再发生此前的污水渗漏情况。
因水源污染问题得以解决,当地村民派出代表送上一面写有“执法司法严明 力度温度并济”的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为民办实事的衷心感谢。
发展生产固然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人民饮水安全更是重中之重。通山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穿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阶段,用好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舒文琪、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