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胡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卢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3月21日,随着法槌的四次落下,通城县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的四起危险驾驶案件宣判完毕。这四起案件自侦查立案、审查起诉到法庭宣判,全程办案时间未超过48小时。
今年以来,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简案快办速裁团队,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搭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一站式”工作平台,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轻伤害等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采取侦、诉、审无缝衔接、快速办理模式,一体化办公、一站式办结,有效缩短刑事案件办理时间、简化办案流程,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效率。今年已办理适用速裁程序案件21件。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探索、拓宽适用简案快办模式的案件范围,完善、细化程序启动标准,优化、强化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打造繁简分流提速模式,提升办案质效,不断促进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建设。
(毛珍珍、熊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