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荆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或待遇认定行政诉讼案件,荆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迁元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荆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梅到庭参加旁听庭审。

王某某因不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向荆州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予以撤销,后区政府作出维持复议决定。王某某不服,向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及第三人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证人出庭及辩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秩序井然。
杨迁元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本次庭审结束后,荆州区政府将把法治观念、法治思维贯穿行政行为的始终,严格依法行政。同时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决定后,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做好释理和指引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有效缓解“官民纠纷”,对于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荆州区法院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胡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