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实干担当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涉企、涉毒刑事案件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工作推进会
2024-03-22 18:39:05 来源: 点击: 0
为凝聚工作合力,提升涉企、涉毒案件办理质效,3月19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潜江市人民法院、潜江市公安局召开涉企、涉毒刑事案件办理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红江主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昌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柳保银及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并结合《昆明会议纪要》和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等问题,对涉企、涉毒刑事案件办理监督重点、协作事项和监督措施的落地落实展开讨论。
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赵瑛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查的能力,对于涉毒资产的认定要精准、处置要合法;要进一步优化涉企案件风险研判和合规整改的工作,对于民营经济的处置要兼顾法理和人情,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氛围。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柳保银表示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检法沟通交流,凝聚了思想共识。公安机关将按照会议工作要求,比照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交流,严格清理落实,全面统筹、快速行动,不断提升涉企、涉毒案件办理质效。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红江强调,涉企、涉毒案件的办理关乎经济民生、关乎社会稳定,公检法作为打击犯罪的司法共同体,必须高度重视、共同发力。
一是沟通联络常态化。强化日常联络对接,建立涉企、涉毒案件常态化协作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协同办案平台优势。
二是信息共享实质化。积极构建涉企、涉毒案件信息管理库和案件办理台账,及时就接报案、受案、立案、撤案等执法信息同步交流,并定期就主要业务数据、犯罪形势、立案及强制措施适用等数据进行研判通报。
三是提前介入制度化。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引导取证,法院就法律适用积极研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证据收集和审查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案件定性和事实认定精准有效。
下一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侦协办”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潜江加快打造“一城三基地”,奋力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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