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养生变伤身?操作不慎被灼伤,看法官如何倾心调解化纠纷
2024-03-21 12:05:09 来源: 点击: 0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在有不少爱美人士热衷于“微美容”,纷纷选择美容机构进行美容养生。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对美容市场监管不到位,从业者的鱼龙混杂,或是机构资质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侵权案件不在少数。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了一起因美容院操作不慎,导致顾客被红外线烤灯灼伤的身体权纠纷案件,来听听松滋法院法官为您普法。
  2023年1月,张某在松滋市一家美容店进行背部按摩推拿,该店护理人员杨某在使用红外线烤灯照射张某背部用于取暖时,由于操作不慎灼伤其背部。张某要求美容院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7000元,但双方经协商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张某遂将美容店店主王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通过翻阅卷宗,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遂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诉前调解。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诉求及内心想法,同时,对其释法明理,降低其不合理的诉请预期。另一方面,从诚信经营、责任感、影响力等角度做被告的工作,让其明白自身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美容店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000元。 赔偿款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为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法官提醒:爱美是人的本性,但爱美需要理性。目前,社会上休闲保健会馆、身体护理店等众多,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选择登记注册的、有资质的正规美容机构,查看使用的产品是否来源于正规渠道的合格产品,还要查看护理人员有无相应的从业资格。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对于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于经营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雷一琴)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