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3月15日上午,沙市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了沙市区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检察官,我在消费中权益受到损害,具体该如何维权?”“产品质量不合格,我维权过程中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置咨询服务点,详细解答了群众的法律问题,并准备了普法宣传手册,向群众重点普及《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详细向现场老百姓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群众加强对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不发行为的了解。
据悉,下一步,沙市区检察院将继续落实“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要求,聚焦食品、药品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检察监督,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用“检察蓝”守护民生幸福生活。
(余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