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蕲春县检察院与蕲春县法院、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合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创新协作机制的意见》。
该《意见》由蕲春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牵头拟制,包含目标任务、合作内容、工作制度三个方面。其中合作内容包括19条具体举措,涵盖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司法服务及推动相关法律政策贯彻落实等;工作制度包括定期会商机制、联络员制度、培训机制、人员交流学习机制等。《意见》还就各会签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能作出了明确且详细的规定,切实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提供更好司法保障。
该院在充分领会最高检、省院会签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在《意见》中加入了民事支持起诉和行政、公益诉讼就业歧视的有关内容,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部内容,且系首次与法院、司法、妇联等多家单位联合会签,通过协同履职、一体联动,共同为蕲春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