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刘 亮 胡少俊)“谢谢……谢谢……检察官……谢谢……”
因颅脑受损反应迟钝的占某某,吃力的用自己能组织的最朴素语言,对上门回访的下陆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案检察官表达了自己深深的感激之情。这是2月27日上午发生在黄石市下陆区某社区居民家中的一幕。
2014年1月29日17时30分许,舒某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下陆区新下陆冶中路东一村路段时,与骑自行车对向而来的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占某某颅脑损伤的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该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起诉到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舒某某与占某某达成赔偿损失46万元一致意见,并规定舒某某10年内全部付清,舒某某的父亲作为担保人对上述赔偿责任负连带赔偿责任。然而,该案从2014年进入执行程序到2023年,舒某某还有14.8万多元没有赔偿到位。法院多方进行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舒某某由于无固定工作,其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2023年舒某某的父亲也因病去世,最终导致该案剩余款项不能执行到位。
2023年12月初,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在开展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该案因执行困难可能会给被害人占某某造成更大困难的线索后,随即深入被害人占某某家中和所在社区展开进一步调查核实。经了解,近10年来家人为了给占某某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目前只能靠丈夫和儿子打短工收入来维持全家人生活和占某某康复治疗,家境十分困难。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办案检察官经综合研判,认为占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决定依法对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指导占某某家人整理提交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资料。2024年春节前夕,占某某的2376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在办案检察官努力下顺利到账,及时缓解了占某某一家的暂时困境。
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始终是下陆区检察院干警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办案检察官在注重办案执行监督的同时,坚持能动检察履职,对执行确有困难的特殊群体依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体现检察担当,传递检察温度,仅2023年,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