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春季政治轮训暨荆检讲堂第三期,邀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李一川为全市检察干警授课。
“1989年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行政诉讼监督制度,构成了行政检察的基石……”
“2014年行政诉讼法大修,增加了以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2020年6月3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增加了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内容。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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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李一川主任以《行政法在检察业务中的发展与应用——以立法沿革与案例实践为中心》为题,围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三个方面进行讲授,让全市检察干警更清晰地了解了行政检察的发展历程,更明确了开展行政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认识到行政检察工作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意义,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提供了思路和方法。参训干警纷纷表示讲座很有启发性,也很受用,对高质效办好行政检察案件、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有极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荆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明科在主持活动时强调,全市检察干警要以此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最高检去年印发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刑事检察部门要继续履行好“正向衔接”的职责,行政检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反向衔接”的重任。全市检察机关要调整优化内部职能分工,完善刑事、行政检察部门融合履职线索的双向移送,切实增强内部合力。要精于加强外部联动,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争取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从政府统筹层面协同推进。要落实好市院“质效建设年”活动要求,通过高质效履职、能动履职和综合履职,努力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刑双向衔接尤其是反向衔接工作打造成荆州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和闪光点。
荆州市检察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活动,各基层检察院干警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聆听授课。
(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