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理案件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近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全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召开拟作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映雪主持听证,公安机关承办人、县交通局代表、乡镇代表、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等参加听证。人民监督员王能朗、听证员熊雅芳受邀参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助理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犯罪事实,并对行为定性、量刑情节及法律依据等分别进行了详细阐释,充分阐述了对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参会代表围绕案件焦点问题陈述意见和理由。听证员在独立评议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了案件具体情况,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对拟不起诉人全某某作出不起诉的处理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做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实质统一。
随后,李映雪检察长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告诫全某某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馈社会,努力做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全某某当场表示认罪悔罪,通过此次事件认识到了自己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并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听证会结束后,李映雪检察长还建议乡镇及交通局等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问题有效解决,保障群众出行道路交通安全。
检察听证制度是强化法律监督、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力抓手。此次检察长主持听证会,是领导带头办案的具体体现,是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高度重视公开听证工作,坚持“应听尽听”原则,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真真切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力度与温度。
(舒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