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9 21:32:48 来源: 点击: 0
随着网络的普及,青少年使用网络的机会增加,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实施“隔空猥亵”已经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一种新形式。未成年人对网络性侵防范意识较弱,社会经验不足,在网络聊天的过程中,极容易遭到“隔空猥亵”的侵害,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近期,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的协调下,通山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到东、西城派出所开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专项检查工作,与公安机关同向发力,从严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检察官通过参加案件讨论、查阅卷宗、与侦查人员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对2起受理为行政案件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监督立案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其中,犯罪嫌疑人曹某某“隔空猥亵”幼女一案,嫌疑人曹某某已于2023年8月28日经该院批准逮捕。
在该案中,检察官通过案情分析、查阅证据材料、引导确立侦查方向、列出侦查提纲的方式,监督该案于2023年8月5日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同年8月17日,犯罪嫌疑人曹某某被刑事拘留。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互联网“隔空猥亵”幼女的事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自通山县检察院、通山县公安局成立“侦协办”以来,双方在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工作模式下,加强联系,及时共享信息,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来,检察官已通过“侦协办”平台,监督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立案4件4人,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0余条,其中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尚未到案),2人被提起公诉,1人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示
如何预防“隔空猥亵”
1. 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2. 不轻信网友花言巧语,不约见陌生网友,拒绝任何关于发送个人隐私的要求;
3. 如果遇到“隔空猥亵”的行为,要及时向家人、老师求助,并保留好聊天记录,报警。
(彭超、舒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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