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张国庆 )7月7日,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与环梁子湖五家法院共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召开环梁子湖水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
会前,参会人员共赴光谷中心城站体验乘坐空轨并参观生态大走廊,感受中国光谷科创魅力。 随后,参加“云巡湖”,通过长江大保护全景指挥系统实现远程实时监控梁子湖各域情况。
座谈会上,陈敬涛介绍大冶法院环梁子湖水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并就参与小流域治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自2021年与武汉“1+8”都市圈法院共同签署《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来,大冶法院认真推进落实各项协作事务,积极探索环资审判“大冶模式”,推动“1+N”内外联动、促进“4合1”齐抓共管,实行“三角布局”架构式保护和融合式守护,为推进小流域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客户端、《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
“环梁子湖水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必须进一步结合小流域治理的新特点,探索小流域司法保护的新举措,推动环梁子湖司法协作再上新台阶。”对于小流域治理,陈敬涛从提高思想认识,大有可为;坚持问题导向,敢作敢为;增强责任意识,善作善为等三个方面提出意见。
“小流域治理与环梁子湖保护,既有一脉相承之同,又有理念范围之异。面对新形势,要建立分层考核联动、关口前移衔接、溯源治理监督等三套机制,切实将司法保护、行政管护、社会维护融为一体。”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陈敬涛提出融合治理的合理化建议。
“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构建调研、发出、跟踪、回访的闭环管理模式,有效解决发出司法建议后,整改落实不到位、回复不及时等问题,提高能动司法效果。”对于法院如何找准共同治理“切入点”,陈敬涛就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建言献策。
会上,五区法院共同签署《小流域综合治理司法协作共识》,协作法院将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赢原则,注重实效,互助交流的协作机制,在加强生态环境跨区域协作中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更好推动法院工作创新进步,实现多地法院事业协同发展,打造跨区域法院协作样板,为纵深推进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新城发展,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更大法院力量。
“千山照平湖,城在湖波上。小流域治理,秀美大冶不会置身其外,绿水青山需要司法守护。”陈敬涛表示,此次“五区法院”再度聚首,同心筑梦,共绘小流域治理司法蓝图,令人振奋、充满期待。大冶法院将坚决落实协作共识,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司法责任,坚持创新进步、协同发展,在生态环境跨区域协作中展现更强担当、作出更大贡献。
此次会议,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承办,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参加联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