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黄诚)为深入贯彻省、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协调监督机制。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围绕影响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获取支持,已办理湿地保护、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案件14件。与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流域综合治理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协调责任单位现场“认领”问题清单,并提出解决方案。督促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追回企业欠缴的水土补偿费48万元,用于投入保护水土保持修复生态环境。以河湖长制为切入点,对占用水库土地违法建设房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怠于履职,向法院提出公益诉讼2件,法院已受理立案。
二是协同推进“检察+代表委员”双向监督机制,保护环大冶湖水环境安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协同效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对流域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诊”,提升检察履职的科学性。针对环大冶湖水系的汪仁港、林家湖港、铁金港、龙衢湾港存在的污水直排、雨污管道混排、垃圾池建设不规范、河道清淤不到位、沿港违规种菜等水体污染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分别向有关部门制发磋商函6份、检察建议2份,推进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建设在港道旁边的露天垃圾收集池已关停,改用垃圾车清运,实现垃圾不落地,使群众反映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区政府已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汪仁港辖区污水管网、汪仁港河道清淤等工程建设,汪仁港内水质大为提升,由原先的五类水质提升为三类水质,整体治理效果明显。
三是严格依法办理涉水产品盗窃案,注重办案效果。近年来,大冶湖非法捕捞、盗窃水产品现象严重,该院一方面着眼于服务大局,保护大冶湖生态环境和养殖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到案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有前科劣迹、多次盗窃,依法予以批准逮捕,起到了办理一案震慑一方的效果;针对下网偷捕、犯罪数量较小,积极退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不批准逮捕,做到宽严相济。针对5起非法捕捞案件开展听证,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意见建议,以公开传公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