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村部郑重承诺,我们一定会监管到底,加大宣传力度,以案说法,对百姓进行正确的引导,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近日,在公安县检察院对一块基本农田恢复情况“回头看”时,案发地一村支书这样说道。
村支书为何许下如此诺言?这要从公安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政公益诉讼案说起。
2023年5月初,公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该县某镇一村民存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23.7亩挖鱼塘的违法情形,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依法对相关行政机关立案、启动诉前磋商等程序,监督相关单位积极履职,要求重新恢复该基本农田的面貌,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现象。
“在大大的土地上挖呀挖呀挖,灌大大的水域,养大大的鱼呀”!一首《挖呀挖》火遍全网的同时,公安县某镇一位农户刘师傅也在“挖呀挖”。

“我将这块田改挖为鱼塘,共投资28万多,我知道这是基本农田,但是不知道不能改鱼池,告知后我才知道。”当承办检察官见到违法改造基本农田的农户刘某时,他如是说。
“刘师傅,基本农田属国家重点保护的耕地类型,农田变鱼池,可能会对耕作层造成破坏,致使土地肥力下降,造成作物种植困难,这会侵害国家土地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官耐心解释,希望刘某可以正确认识这件事。
面对自己高额投资且即将产生收益的鱼塘,刘某一开始并不愿意整改,其家属更是一度情绪激动。可法不容情,耕地红线坚决不可逾越,检察官、自规所工作人员与村镇干部的深度释法说理,让刘某明白了私改农田的危害性与违法性,“因为我缺乏法律常识,犯下错误,我蛮后悔,一定积极配合整改。”
“我们不会要求你简单地一填了之。”检察官对刘某说,“你放心,我们一起商量,争取既恢复基本农田功能,又能最大限度挽回你的经济损失。”5月4日,检察官从现场调查完回到村部,立即会同乡镇政府及自规所干部启动整改预案,经过研讨,最终确定鱼池恢复为基本农田的“七步走”整改计划:一“卖”、二“抽”、三“挖”、四“旋”、五“投”、六“种”、七“休”。

5月5日起,检察机关和镇政府通过联络公安县百湖公司和其他鱼商,协助刘某销售近万斤成鱼及鱼苗,尽量保住刘某的“钱袋子”。随后,使用抽水设备降低水位,挖掘机进场对原鱼塘内部及四周池埂按虾稻田标准改造,待基本修整完成,留浅水层使用旋耕机“打田”。

5月17日,该农田经提交湖北省国土资源与环境局审核验收,由卫星定位扫描确认整改合格。刘某于5月底投入虾苗,进行小龙虾养殖,待产生一季效益后,于6月底7月初耕种稻谷,10月收割后土地自行休整,为明年的稻虾连作打好基础。
5月19日,承办检察官会同某镇镇长实地核查复耕情况:原养鱼池的增氧机、水泥护板等设备都拆除完毕,恢复后的土地已具备养殖小龙虾的条件。

“任务不打折、时间不迟滞、标准不降低,切实保护老百姓和国家利益,整改情况很不错。”面对这块曾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承办检察官很是感慨。
“仓廪实,天下安,保护耕地、守住耕地安全线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制定计划后,我们迅速组织到现场进行抽水、清淤填土,协助拆除鱼池设备,控制整改时间,尽力保证刘师傅赶上这季小龙虾的班车!”某镇自规所负责人说道。
“恢复生态不是‘演戏’,唯有以最快速度最高质量的整改,最大化挽回农户的损失。”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案从发现线索到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方案、督促落实,仅用20余天的时间完成整改。
(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