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池湖畔,微风习习,风光旖旎。6月5日,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黄梅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在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新管理站举行。
此次成立的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点集龙感湖流域生态保护焦点问题磋商、环境数据共享、生态环境修复共治、联合巡回法庭、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宣教合作于一体,有助于安徽省宿松县法院、湖北省武穴市法院、湖北省黄梅县法院等两省三地法院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构建“两省三地”跨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的桥梁。
揭牌活动由县政协副主席、县法院副院长王学周主持,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安徽省宿松县法院、湖北省武穴市法院、湖北省黄梅县法院等两省三地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新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及黄梅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林,龙感湖管理区党工委副书记於春明,黄梅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战利、黄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孔齐分别在启动仪式上作讲话发言。
活动指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的揭牌启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理念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强涉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保护生态功能的重要举措,对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健全环境审判工作机制必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活动强调,鄂皖两省三地法院要以此次协作为新起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文章,通过提高政治站位抓环保、凝聚共治合力抓环保、强化司法作用抓环保、配优建强队伍抓环保,充分发挥“法院+法院”“法院+行政机关”“法院+村 (社区)”“法院+检察院”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美丽黄梅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黄梅法院与宿松法院签署框架协议

黄梅法院与武穴法院签署框架协议
随后,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黄梅法院、黄梅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施方案》,宿松法院、黄梅法院共同签署了《龙感湖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武穴法院、黄梅法院共同签署了《环太白湖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并共同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揭牌。宿松法院、武穴法院、黄梅法院等两省三地法院将在框架协议下进一步加强互联互通,依托法官工作室和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开展司法审判、法治宣传、执法司法协同联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聚焦龙感湖和环太白湖流域网箱治理、生物多样性修复、生态旅游开发等实际问题,依法妥善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类型案件,同时强化风险排查,加强类案分析研判,精选发布典型案例,共同推动龙感湖、环太白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签约仪式及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人员在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新管理站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鱼苗60万尾。
为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切实打好生态环保主动仗,黄梅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还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普法、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栏、为群众释法答疑等实际行动向群众普及了生态文明理念方式,倡导群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法治意识。
“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及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的设立是黄梅法院继涉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后,在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又一有效探索,我院将以此司法保护基地启动仪式为契机,加强与宿松法院、武穴法院的沟通协作,结合在五祖镇成立的黄梅县国有五祖寺风景旅游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补植复绿基地,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举措,以司法执法合力筑牢生态环境防护墙,用法治护航黄梅蓝天碧水净土!”黄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孔齐说道。
(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