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体系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6月5日第52个世界环境日,麻城市法院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湖北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揭牌,标志着麻城市第一个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的正式启用。麻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湖北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戴永学参加揭牌仪式。麻城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克勇主持仪式。
湖北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长江一级支流举水上游,境内有浮桥河水库及水库南部部分山体等,是集城镇居民、农村生活及工业生产供水、防洪、灌溉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水库,也是湖北大别山电厂和京九大动脉的供水源,在维护整个长江中游生态系统的水循环、蓄洪防旱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麻城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公园内沟谷连绵、山峦重叠、林海松涛、烟波浩淼,有大小河汊40余条,大小岛屿70多个,公园内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景观,有水鸟类30多种,兽类29种,两栖动物11种,爬行动物28种,昆虫37种,鱼类45种,有植物156种。湖北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是麻城市法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积极实践,开启了“法院+”各部门联动,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形成流域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也是打通司法保护壁垒、加强执法司法协同互动的有益探索。
揭牌仪式上,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委委员、副主任吴金海,麻城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易改先后致辞,介绍了湖北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背景、目的作用和司法职能。
座谈会上,湖北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戴永学指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标志着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进入了新阶段。管理处将以基地揭牌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聚力打造国家湿地保护区,全力守护麻城绿水青山。
麻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强调,麻城市法院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麻城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作用,把严格司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保护为主、公众参与的环境司法理念贯穿于环资审判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守护水安全、水环境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谐共生,筑牢生态安全司法保护防线,为麻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汪建民)